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吉宣通〔2024〕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矢志爱国、锐意开拓创新。
(二)资格条件
1.“长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应积极承担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重点任务,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在引领驱动吉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良好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成长为国内一流领军人才的潜力。申报时应当已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 年7月31日),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有较高造诣,业务突出,具有原创性成果,在学界业界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勇于推进理论创新,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主持人可优先推荐。
(2)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党史党建、体育竞技等领域专业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为推动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2.“长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一定学术成果或技术成果。申报时应当已在我省全职工作,并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勇于推进创新,获得较高专业成就,业务能力突出,取得一定学术或技术成果,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紧密结合中央重大战略和吉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具备较好的创新发展能力和培养潜力。
(2)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党史党建、体育竟技等领域勇于推进创新,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崭露头角,业务能力突出,取得一定学术或技术成果,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具备较好的创新发展能力和培养潜力。
3.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紧密围绕中央重大战略和吉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对推动东北地域文化研究,推进冰雪旅游、文化数字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展,以及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在申报遴选上给予倾斜支持。
非公文化领域和文化经营管理方面业绩特别突出,以及文艺表演、民间文化、技术技能等方面有特 专长的人选,在职称方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申报名额
我校两个类别推荐限额均为2人。哲学社会科学中层单位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限额推荐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1人。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按上级部门要求,学校组织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中层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材料上报”程序开展。
2.申报人所在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限额推荐至社科院。
3.请各单位于7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附件2、3)、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4、5)的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证明材料为PDF版)于7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ytq1214@jlu.edu.cn,邮件请以“中层单位+长白山英才计划”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政策
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原则,避免多头申报和重复支持。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长白英才计划” 项目。已经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同等层次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本项目。已纳入原省级人才计划同等层次项目支持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本项目,原培养支持周期结束后, 可结合实际申报“长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哲学社会科学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过程监督,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哲学社会科学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必须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程序。未按要求履行程序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确保质量。各哲学社会科学有关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对提供假业绩、假成果等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转交相关部门列入国家和省失信人员黑名单。
联 系 人:于天琪 李天斯
联系电话:13756551183 18600204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