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国际科研合作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

转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国际科研合作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 08:35:50 作者/出处: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科研合作效能,推动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现组织实施国际科研合作团队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包括“中外导师联合培养计划”和“外国青年学者计划”两个项目,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外导师联合培养计划

    该项目旨在深化拓展与世界一流高校和一带一路国家重点高校的实质性合作,通过聘任一批外籍兼职合作导师,推动中外导师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夯实国际科研合作。

    (一)申报条件

    1.中方导师要求

    具有指导相应专业和相应层次学生的导师资格,具有较强的国际合作能力。

    2.外籍兼职合作导师要求

    (1)外籍兼职合作导师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构想,并能够带动研究团队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具备较强的国际合作能力;

    (2)外籍兼职合作导师所在的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20%,或所在专业应在本国高校专业排名前十。

    3.其他相关要求

    (1)外籍兼职合作导师,原则上须与学院签署协议;

    (2)聘任单位需拟定中外双导师人才联合培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二)项目资助

    项目经费可用于资助外籍兼职合作导师工薪或讲课酬金/咨询费或补贴,以及住宿费和交通费。

    二、外国青年学者计划

    该项目旨在支持一批对华友好、年富力强、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外国(外籍)青年学者来校从事科学研究,拓宽引进海外优秀人才与智力渠道,提高吉林大学科研队伍国际合作能力。

    (一)申报条件

    拟聘外国青年学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符合吉林大学博士后条件者优先。

    (二)项目资助

    项目经费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项目资助周期不超过2年。拟聘外国青年学者第一年工作结束后,取得良好工作进展且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项目经费可用于资助外国青年学者工薪或讲课酬金/咨询费或补贴,以及住宿费和交通费等。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吉林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http://47.100.28.23/JLU/)选择“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完成项目填报。

    四、项目咨询

    联 人:曲畅竹

    联系电话:0431-8516656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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