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为保证我校申报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申报质量,现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励申报工作,摸清家底、重点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按照申报惯例,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参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重点
1.各单位应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2.教师可参照上届评奖申报书进行预填写,并做好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和获奖情况等)的收集整理。
3.各单位可组织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给出完善建议并反馈给申报教师。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书暂时参考使用上届评奖版本。
2. 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附件内容请详见校内通知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