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我国农民的一项根本性权利, 其流转问题一直受到较多的关注。作为土地流转手段之一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和关注, 但是, 过去二十年来的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本文从法律的供求和激励角度分析, 得出结论: 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法律制度无法满足农业企业和农民的需求, 是限制土地进一步流转的重要原因。进一步修改《土地承包法》、《公司法》或者设立新的《农业公司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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