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04年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04年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16 08:06:26 作者/出处:root

校师字〔2004〕2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联字〔2004〕84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本周开展2004年吉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基层单位向学校推荐1名省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8名。
      二、 推荐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1998年以来已获得国家和省同级同类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四、工作要求
1.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
2.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由于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师资办公室管理科(行政楼820,联系电话:5167425,email:tso2@mail.jlu.edu.cn),上报的材料一律打印。
  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1.《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
      2.《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3.《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的第三页和第四页(用A3纸复印到一页)(十四份)
      4、申报人员典型事迹材料一份(A4纸),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5、所有材料均要上报电子版一份。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吉林大学2004年全省优秀教师与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资办,负责日常工作。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http://oa.jlu.edu.cn/xntz_view1111.asp?ID=5186&PageNo=1&DSNName=work&TableName=xntz&NextPageFirstName=校%20内%20通%20知&NextPageSecondName=&NextPageTitleName=通知题目&NextPageTitleDepartment=提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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