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31 09:12:57 作者/出处:root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0]71号)的要求,我司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负责在京教育部直属及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申报受理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3、本次申报工作以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为中心,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2011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2、《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3、各单位将本校申报的所有项目统一录入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并由《管理系统》导出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打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日期及报送地址
  我司委托北京师范大学高校社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申请书》、《申请书清单》、《各学科分类统计表》报送该中心,并将《管理系统》导出的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及《申请书》的word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uhao@b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
  联系人:徐昊    联系电话:58801803     传真:58803011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71号)下载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下载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下载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下载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