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社科院关于申报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转发社科院关于申报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12:00:12 作者/出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启动了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参评的成果分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个大类。

2.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批示采纳的。

3.发表在报纸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发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二、申报要求

1.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2.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4.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进入复评。

5.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6.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7.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且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申报。

8.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9.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评奖程序

1.本届评奖实行三级评审制:成果初评、学科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

2.我校教师可选择通过学校申报或相关学会申报。受理申报成果超过20项的学会和市(州)社科联可设初评组,高校不设初评组。通过学校申报的材料将送交评奖办,再分配至各相关学会进行初评。

3. 学科评审按哲学、马列·科社、文学、历史、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咨询成果等类别共设十一个学科评审组。

四、申报材料

1.著作、论文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s://pj.jlskl.cn:8443/login)并实名注册。如通过学会申报,注册时所属申报单位须选择相关学会。注册成功后,填写申报成果信息并提交。提交后可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表。研究报告采取线下光盘形式申报(附件1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提交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可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内容提要1份(500字左右),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与系统填报信息相对应)。

3.著作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2份,内容提要1份(1500字左右),有关佐证材料1份(与系统填报信息相对应)。著作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4.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内容提要1份(500字左右),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与系统填报信息相对应)。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5.各单位报送通过学校申报的汇总表(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申报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7.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02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于晓海  刘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信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研究报告成果申报表

    2.申报汇总表

    3.申报材料清单

    4.社会评价计分指标说明(上届版本参考使用)

    5.“社会评价打分表”中有关出版社级别划定的说明(上届版本参考使用)

    6.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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