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随之加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核查成本过高,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诸多过度创新的风险问题。以不真实披露风险概率测度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过度创新风险、以监管机构核查概率测度金融监管机构的核查力度为基础,构建监管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博弈模型。研究表明,融资数量、项目周期、利率等微观决定因素影响监管机构核查力度。另外,加大对不真实披露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监管机构抽查频度等也可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企业过度创新风险。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企业; 金融创新; 监管机构; 博弈